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历史

兴业银行是国内最早探索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从2006年在国内首推能效融资产品,2008年自愿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再到目前形成涵盖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理财、绿色消费等多门类的集团化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兴业银行16年植绿不辍,通过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将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业务有机结合,探索走出一条集团化“寓义于利,由绿到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组织架构

兴业银行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组织架构,总行设立绿色金融业务委员会,集团设立绿色金融专项推动小组,负责集团绿色金融业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运作。总行设立一级部门绿色金融部,负责集团绿色金融业务产品创设、营销推动和品牌建设及具体事项的统筹、协调、联动,分行设立绿色金融部或相应职能部门,配置专职产品经理,子公司设立绿色金融业务及研究团队,全行绿色金融专业团队近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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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组织结构图

兴业银行参与的部分绿色金融相关倡议、合作及专业组织

兴业银行积极引导、推动绿色理念的推广,积极参与各项绿色金融相关倡议、合作及专业组织,为绿色金融的普及献言献策。在国内,兴业银行直接参与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规划方案的起草制定;协助多个省区出台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文件和统计标准,成为政府与监管机构的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智囊;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的重要成员并发挥重要作用。

在国际上,兴业银行签署多份可持续发展相关倡议,作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亚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G20能效工作《金融机构能源效率声明》重要成员单位,在国际可持续发展事业中发出“中国声音”。

兴业银行参与的部分绿色金融相关倡议、合作及专业组织如下:

国内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   2021年10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2019年1月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     2018年9月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常务理事单位,副秘书长     2015年4月

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单位  2014年11月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绿色金融服务委员会   主任单位       2017年12月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单位      2021年9月

四川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主任单位       2017年7月

浙江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单位     2017年12月

新疆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单位     2017年5月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                   副会长单位     2021年8月   

 

国际

国际金融论坛(IFF)和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生物多样性金融伙伴关系”共同倡议》    2021年10月

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立即实施气候中性倡议》  2021年4月

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   2020年11月

《负责任银行原则》首批签署机构     2019年9月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  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工作组联席主席 2019年8月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AFCA)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    副主任单位     2018年11月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2018年5月

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机构     2017年12月

加入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GECCO) 2017年6月

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     2016年11月

G20能效工作组《金融机构能源效率声明》中国首家签署机构     2015年

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   2008年10月

签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2007年10月

 

本页更新日期: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