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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营销活动

兴业银行联袂哈尔滨红博商业倾情推出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双重身份,多重礼遇,尽纳其中。一卡在手,时尚尊享!

惊喜刷卡礼:首刷红博卡 

红礼送不停(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只限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信用卡的客户)。

活动内容:

(1)普卡活动:核卡后60日内,普卡客户任意单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128元,即可获赠面值50元红博购物卡1张;

(2)金卡活动:核卡后60日内,金卡客户任意单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188元,即可获赠面值60元红博购物卡1张。

说明:我行将在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以上礼品需在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的兴业银行现场驻点处领取。详细情况见活动细则。

活动细则:

1、本活动自 2010年1月1日起 至 2010年3月31日止,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客户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

2、本活动适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本活动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持有或曾注销兴业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仅有附属卡的客户另行申办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仍可参加本活动,且要求参加本次活动客户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

3、参加活动的交易类型包括一般消费、预借现金以及各类分期付款业务,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美元按1:7折算为人民币;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发生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

4、客户不可同享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的“惊喜刷卡礼”与兴业银行其他信用卡的“迎新礼”;若活动期间同时核发金卡和普卡,即视为客户参加金卡活动,金卡活动和普卡活动不可同时享有。

5、我行将在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及兴业银行红博联名信用卡至红博会展购物广场的兴业银行现场驻点处领取。

6、若持卡人获赠礼品后,6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客户的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所赠礼品的等值金额。任何有关该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负责,领取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换。

7、持卡人免费获得礼品后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兴业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账单、语音电话)或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