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暂停部分零售信贷业务收费公告
自2009年3月10日起,我行决定暂停如下项目收费业务(见下表):
业务类别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要
素
变
更
变更执行利率
100元/次
变更还款方式
变更贷款期限
变更贷款共有人
300元/次
变更贷款借款人
500元/次
变更抵押物地址
开办
按揭
理财
户口
按揭理财户口
产品开户费
开户时一次性收取400元/户
年费
10元/年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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