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于2002年9月6日在东北设立的首家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在省、市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社会各界朋友的共同关心支持下,在服务辽沈地区经济建设和广大客户的过程中,自身得到了超常规的发展和壮大,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截至2006年末,分行资产总额为202亿元,实现本外币各项存款128亿元,实现本外币贷款为85亿元,不良资产和不良资产率继续保持双零,资产质量连续五年位列辽宁省同业第一,2005年人均利润64.5万元,名列辽宁省同业前茅。在经济效益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的同时,兴业人更加没有停止对专业化、便捷化服务的孜孜追求。除了分行本部外,沈河支行、南湖支行、铁西支行、皇姑支行、兴顺支行、浑南新区支行,大东支行陆续开业,并在市区繁华地带拥有自助银行及多个自助设备。一张立足沈阳、辐射东北的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的稳健经营也得到同业的广泛认可,同业合作日趋紧密,与东北地区多家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口碑。2006年分行与东北13个城市商业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辽宁省工行代理兴业卡业务的开通,更为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开辟了新的模式。目前,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经人民银行批准开设了对公存款、对公融资、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代理类业务、咨讯、见证业务、个人存款、个人贷款、银行卡、理财业务、网上银行等十二大类210余种业务。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将秉承“服务源自真诚”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战略转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塑造经营特色,努力把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打造成为东北地区一流的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