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按揭理财户口业务
业务介绍
• 借款人在我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后,经我行审批同意,可申请开立按揭理财户口。
• 该按揭理财户口与借款人在我行申请的指定按揭贷款相关联,我行将根据借款人按揭理财户口每日营业末存款余额的情况,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计算规则,为借款人计付一定的增值收益。
该业务的优势
1、有效运用资金、节省贷款利息支出
2、增加客户资金的流通率
按揭理财户口的适用对象
1. 在我行办理个人按揭贷款的存量客户和增量客户。
2. 申请按揭理财户口的存量客户在我行还款记录较好,当前无逾期贷款。
特别说明 :
以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的借款人不能办理按揭理财户口。
按揭理财户口的利率
• 按揭理财户口相关联的贷款有一笔以上,则该贷款利率按各贷款当日的正常本金和执行的年利率加权计算。
• 按揭理财户口相关联的贷款为一笔,则贷款利率按借款人与我行约定的正在执行的贷款年利率实施;
• 假设有 A 、 B 两笔贷款可纳入计算,公式为:
贷款利率=( A 贷款正常本金 * 执行年利率 +B 贷款正常本金 * 执行年利率) /(A 贷款正常本金 +B 贷款正常本金 )
按揭理财户口增值收益的计算原则
(一)与按揭理财户口关联的任何一笔贷款中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情况时,其按揭理财户口的资金当日将不计算增值收益,直至逾期本息结清之日起恢复计算增值收益;
(二)当按揭理财户口每日营业末存款可用余额大于人民币五万元时,方可按照按揭理财户口客户享受增值收益的标准,为借款人计算按揭理财户口增值收益;
(三)按揭理财户口提取的增值资金若小于各项关联贷款余额合计,则每日计算增值收益的增值资金为按揭理财户口提取的增值资金;
太原分行按揭理财户口增值资金提取比例
金额(万元) 普通客户提取比例 黄金客户 白金客户 黑金客户
5-10 (含) 50% 52.5% 55% 57.5%
10-30 (含) 60% 63% 66% 69%
30-50 (含) 70% 73.5% 77% 80.5%
50-80 (含) 80% 84% 88% 92%
80-100 (含) 90% 94.5% 99% 100%
100 以上 100% 100% 100% 100%
备注:我行 VIP 客户增值资金提取比例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上浮,即增值资金提取比例中黑金客户在原提取比例基础上上浮 15% 、白金客户在原提取比例基础上上浮 10% 、黄金客户在原提取比例基础上上浮 5% 。但增值资金提取比例不得超过 100% 。
案例(一)
客户 王 先生为我行普通客户,在我行有一笔按揭贷款余额为 5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6.6555% ,已申请我行 “ 按揭理财户口 ” ,现每日计算增值收益如下:
当日王先生理财户口活期存款余额为 40 万元,则当日的增值收益为:
计算公式:当日增值收益部分: 40 万 *70%* ( 6.6555-0.72 ) %/360=46.16 元
当日(正常)贷款利息为: 50 万 *6.6555%/360=92.44 元
当日的贷款利息: 92.44-46.16=46.28 元
注:当天(若加上储蓄存款活期利息)则抵扣了 28 万元的本金的贷款利息;
若该客户为黑金客户则将抵扣 32.20 万元本金的贷款利息
案例(二)
客户 张 先生为我行黑金客户,在我行有一笔按揭贷款余额为 5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6.6555% ,已申请我行 “ 按揭理财户口 ” ,现每日计算增值收益如下:
当日张先生理财户口活期存款余额为 60 万元,则当日的增值收益为:
计算公式:当日增值收益部分: 50 万 * ( 6.6555-0.72 ) %/360=82.44 元
由于当日储蓄存款余额及可提取理财增值资金大于贷款余额,则计算增值收益资金等于贷款余额。
当日(正常)贷款利息为: 50 万 *6.6555%/360=92.44 元
当日的贷款利息: 92.44-82.44=10 元
注:当天(若加上储蓄存款活期利息)则抵扣了 50 万元的本金的贷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