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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房贷利率宝”客户提前结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发行的全国首期零售负债管理理财产品——2007年第一期“房贷利率宝”已经运作一年,根据理财产品协议规定,客户每年末有一次按管理人公布的市场价提前结束的权力。
本产品客户提前结束的开放日: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4日;名义本金提前结束的价格:99.80%;资金到账日:2008年8月6日。
如选择提前结束“房贷利率宝”产品,“房贷利率宝”履约保证专属理财产品同时结束。客户理财履约保证账户金额为名义本金的3%,如果按本价格(99.80%)提前结束“房贷利率宝”产品,可收回原“房贷利率宝”保证金的93.33%。如按本价格(99.80%)提前结束本产品,本产品实际资金年净收益率约为13.22%。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
200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