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结算
【功能介绍】
本行根据证券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指令,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的要求,为证券公司提供安全、高效的 A 、 B 股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划拨服务。
【业务特色】
本行是最早涉足代理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结算业务、服务证券市场发展的商业银行之一,是首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主办存管银行之一,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资金结算银行和新股申购资金验资行。多年的证券市场服务培养了一批证券市场银行业务专业人员,建立了先进实时的资金汇划体系和以沪深两地为中心、覆盖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结算业务服务体系,保障本行为证券公司提供安全高效的证券资金结算服务。
本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 B 股资金清算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开立了美元和港币账户,通过 SWIFT 系统及本行业务处理系统对 B 股资金实行自动化和不落地清算,保证 B 股清算资金能够安全及时到账。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行可为证券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 B 股清算资金当日入账额度,并在 B 股资金利率、汇率及手续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办理流程】
1 、证券公司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 深圳分公司开立结算账户;
2 、证券公司在本行开立客户资金(自有资金)法人存管账户;
3 、证券公司与本行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协议》;
4 、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深圳分公司申请新增(变更)其在我行账户为指定收款账户;
5 、[ 可选 ] 证券公司申请安装本行网上企业银行;
6 、[ 可选 ] 证券公司申请安装银证资金往来管理系统。
【相关下载】
1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
(1) 新增资金划拨银行申请表
(2) 变更资金划拨银行申请表
(3) 预留收款账号银行报备证明
(4) 指定收款账户变更授权书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
(1) 证券资金结算申请表
(2) 变更指定收款账户申请书
(3) 指定收款账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