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住房/商用房贷款
个人二手住房(商用房)贷款是兴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二手住房(商用房)的贷款。
提供还款宽限期服务,即为借款人提供从每月固定还款日至当月月末,最长可达1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任意时间还款均属正常还款,不收逾期利息和罚息,也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住房(商用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5、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理财卡或其他结算品种办理结算业务;
6、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金额根据抵押物的房龄、是否符合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标准以及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抵押物净值的80%。
具体贷款成数请咨询当地分行。
2、二手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商用房(办公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贷款期限+房龄原则上不超过35年;
3、首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相应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其他情况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及相应的浮动比例内执行,相关利率执行政策请咨询当地分行。
•贷款偿还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也可实行按月(或按季)计息,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及其他兴业银行认可的方式。
•申办资料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
2、借款人及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其他资产证明;
3、《兴业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借款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6、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售房人需提供的材料
1、售房人房地产权利证明;
2、售房人身份证、婚姻证等能证明房屋共有关系的证明资料;
3、售房人在兴业银行开立的收款账户;
4、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兴业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请先详细咨询您所在兴业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