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助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兴业卡内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申请并通过兴业银行自助渠道获取一定金额人民币贷款的信用业务(目前自助渠道暂时限于兴业银行网上银行)。
解决客户的短期融资需求,手续简便方便快捷。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
2、以借款人本人持有的兴业卡内符合兴业银行要求的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作为质物。
3、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以定期存款作质押的个人自助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贷款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质押物币种为人民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质押物币种为外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0万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展期,同时不得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或有效期(定期存款设有自动转存的除外)。
3、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
•贷款偿还方式
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
•业务流程:
1、借款人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签约申请
2、银行审查审批
3、借款人签订《兴业银行个人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
4、开通自助贷款功能
5、借款人网上放款
6、贷款归还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的兴业卡
3、《兴业银行个人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
•交易提示:
每日20点—24点为零售信贷系统账务处理时间,在此期间网上银行各贷款品种的放款、还款及查询等交易暂停服务,请在非账务处理时段办理业务。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兴业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请先详细咨询您所在兴业银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