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增值服务
人民币理财*增值服务
个人存款服务
个人贷款服务
兴业卡服务
信用卡
网上个人银行
客户服务中心
短信增值服务
存贷利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个人金融服务 >>人民币理财*增值服务 >>保管箱业务
保管箱业务

功能介绍 使用指南 办理流程

【功能介绍】

保管箱业务是兴业银行接受您的委托,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您保管贵重物品的一项服务业务。在您日常或出境旅游期间,您可将家中的贵重或隐私物品存放于兴业银行保管箱中,以解除您对盗窃、失 密或火灾等不安全情况的担忧。

使用指南】

1、保管箱的租用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租用和长期租用。短期租用的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长期租用的期限在三年以上。
        2、保管箱费用的计收分为计收租金和收存保证金两种方式。短期租用只能以租金方式计收,长期租用则两种方式都可以。
        以租金方式计收的,根据租用箱型和期限按收费标准在办理租箱手续时一次性计收租金,同时按同类箱型的年租金等额收存押金,押 金不付利息,待退租时按规定退还。
        以保证金方式计收的,在办理租箱手续时一次性收取保证金,以保证金的利息抵付保管箱的租金,保证金待退租时按规定退还。
        3、使用。租用人可在兴业银行保管箱营业时间内使用保管箱。租用人或其授权人来本行办理箱匙挂失手续的,本 行确认挂失后将其保管箱加封,待租用人办理停止挂失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或凿箱换锁,将新箱匙交给租用人。

办理流程】

您凭借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