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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信托业务
代理信托产品资金收付业务,是指兴业银行接受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在指定营业网点为您提供信托产品认购缴款、信托收益分配、信托到期兑付、信托受益权转让等一系列服务或其中部分服务,并 向信托投资公司收取手续费的一项中间业务。
本行精选合作信托投资公司,优选信托产品予以代理;
本行推出的特色信托产品是以本行回购式转出的信贷资产为主体发行的信托产品。该类产品几乎无投资风险,安全性高且收益稳定。
1 、认购信托产品的最低金额在 5 万元人民币以上;
2 、信托产品发行大多采用预约方式,且预约期内实行“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办理流程】
1 、开立兴业卡
认购信托产品之前,请您先开立兴业卡,并存入足额资金。在认购时指定该卡用于缴款、信托收益分配及到期兑付时划拨资金。
2 、预约和认购缴款
如信托产品发行采用预约方式,您须事先预约,并填写《信托产品认购预约单》。认购缴款时,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兴
业卡和《信托产品认购预约单》(如采用预约方式),到兴业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和储蓄转账凭条,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和《信托合同》。
3 、信托收益分配
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收益会按期自动划拨到您指定的兴业卡账户上。
4 、信托到期兑付
信托到期后,您须持信托合同、收款收据、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指定的兴业卡到兴业银行原代销网点办理兑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