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申请方法和申请渠道
1.本行网上个人银行证书客户可以通过登录网上个人银行—资产管理及查询—账户登记及管理—账户权限管理—手机支付服务—登记,勾选手机支付,设定日限额并提交。
2.本行零售客户可凭兴业银行理财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全辖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手机支付业务申请,递交《兴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服务申请表》,并与本行签订《兴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服务协议》。
3.业务处理完成后,客户应收到由联动优势短信特服号“7777”发送的含手机支付初始密码的“手机钱包”申请成功短信,内容应包括“…手机钱包业务已开通,绑定兴业银行卡成功,手机钱包密码为XXXXXX…”,其中,6位数字XXXXXX为手机钱包的初始密码,客户收到该条短信后才算完成业务申请。
4.客户在收到手机支付密码后请及时修改该支付密码,编辑短信“XGMM******”发送至“77779XXXXXX”,其中,“******”为6位数字新密码,“XXXXXX”为6位数字旧密码,在“XGMM”和“******”之间有一空格,而“77779”和“XXXXXX”之间无空格;修改成功,客户应收到由联动优势短信特服号“7777”发送的密码修改成功短信。
二、服务申请说明
1.申请手机
1)客户申请手机钱包的手机号必须是中国移动的手机号码。
2)“手机钱包”服务申请成功,即将客户的手机号与银行的账号绑定。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
3)客户只有使用该手机号,才能享受本行的手机钱包服务。
4)客户通过绑定手机号使用“手机钱包”进行购物消费时,支付结算资金直接从关联银行账户划出。
2.支付限额
1)客户在申请“手机钱包”服务时,应指定日限额,即客户一天之内通过手机能对外支付的总金额。
2)日限额最高为人民币5000元,客户设定的日限额需低于人民币5000元(含)。
3)客户可通过本行全辖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日限额的修改,本行网上个人银行证书客户也可通过本行网上个人银行办理。
3.服务撤销
客户撤销手机钱包服务,目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到兴业银行全辖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本行网上个人银行证书客户也可通过本行网上个人银行办理;
2)编辑短信“0000”发送至“7777”。
撤销成功,客户应收到由联动优势短信特服号“7777”发送的服务撤销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