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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申请划转的人民币资本项目资金使用完全符合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申报用途。如擅自改变划转资金用途,依照相关法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改变人民币资本金用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附填表说明及相关重要提示,本公司填写的《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命令函》,其内容真实有效,本公司保证在经营范围内合规使用此次申请支付的资金。如擅自改变支付用途或虚假承诺,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近一年无人民银行、外汇局行政处罚记录。
非跨境人民币出口重点监管企业。
本公司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如有)。
说明及重要提示
《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命令函》填写说明: 1.支付账户类型是指划出支付资金的账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境内股东境外持股专用账户、境外上市专用账户等。 2.“资本项目收入相关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外债签约登记、提款登记和境外上市登记等。 3.填写支付资金用途时,请按标准用途项目填写(支付货款、支付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非同名、支付咨询费、支付其他服务费用、预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工资等劳务报酬、土地出让金、购房、购买其他固定资产、股权出资、偿还银行贷款、同名划转、利息结汇、备用金、现钞、个人、购买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特殊备案、融资租赁、担保履约、小额贷款、保理业务、其他)。选择预付款或其他的,请另行提交资金用途说明。支付资金用途不同的,需分开填写。 4.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填写本表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重要提示: 1.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外债资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2.单一机构每月备用金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
承诺:请勾选(第一项为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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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附填表说明及相关重要提示,本公司填写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其内容真实有效,本公司保证合法使用此次申请支付 的资金。如擅自改变支付用途或虚假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 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
本公司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如有)。
说明及重要提示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填表说明: 1.请勾选资金结汇、支付方式,在“意愿结汇 ”、“一般支付 ”、“便利化支付 ”中仅可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具体支付方式后需选择该支付模式下具体支付情况。 针对“意愿结汇 ”,指资本项目账户资金结汇至结汇待支付账户。 针对“一般支付 ”,需根据实际情况在“ □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 □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 □境内直接付汇 ”、“ □跨境直接付汇 ”前的一个方框中打钩,“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指资本项目账户内资金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给实际收款人;“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指将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使用(含人民币资金购汇支付);“境内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之间的原币划转应遵从相关规定;“跨境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账户直接办理跨境付汇。本选项只能单选,如同时包括各种情况,请分别填写支付命令函。 针对“便利化支付 ”,需根据实际情况在“ □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 □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 □境内直接付汇 ”前的一个方框中打钩,“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指资本项目账户内资金结汇后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指将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使用。“境内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之间的原币划转应遵从相关规定;本选项只能单选,如同时包括各种情况,请分别填写支付命令函。银行在便利化数据申报时需标注“CIPP”标识。 2.支付账户类型是指划出支付资金的账户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本金账户、前期费用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等。 3.收款人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 4.填写支付资金用途时,请按标准用途项目填写(支付货款、支付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非同名、支付咨询费、支付其他服务费用、预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工资等劳务报酬、土地出让金、购房、购买其他固定资产、股权出资、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含委托贷款)及利息(含结汇发放委托贷款)、同名划转、利息 结汇、备用金、现钞、个人、购买理财产品、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特殊备案、融资租赁、担保履约、小额贷款、保理业务、其他)。选择预付款或其他的,请另行提交资金用途说明(便利化支付除外),银行数据申报时需在“结汇详细用途 ”里写明具体用途。支付资金用途不同需分开填写。 重要提示: 1.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对资本项目收入适用范围存在合同约定的,不得超出该合同约定范围使用相关资金。除另有规定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得与上述规定存在冲突。 2.单一机构每月资本项目收入的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
权责条款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附填表说明及相关重要提示,本公司填写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其内容真实有效,本公司保证合法使用此次申请支付 的资金。如擅自改变支付用途或虚假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 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说明及重要提示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填表说明: 1.请勾选资金结汇、支付方式,在“意愿结汇 ”、“一般支付 ”、“便利化支付 ”中仅可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具体支付方式后需选择该支付模式下具体支付情况。 针对“意愿结汇 ”,指资本项目账户资金结汇至结汇待支付账户。 针对“一般支付 ”,需根据实际情况在“ □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 □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 □境内直接付汇 ”、“ □跨境直接付汇 ”前的一个方框中打钩,“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指资本项目账户内资金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给实际收款人;“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指将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使用(含人民币资金购汇支付);“境内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之间的原币划转应遵从相关规定;“跨境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账户直接办理跨境付汇。本选项只能单选,如同时包括各种情况,请分别填写支付命令函。 针对“便利化支付 ”,需根据实际情况在“ □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 □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 □境内直接付汇 ”前的一个方框中打钩,“结汇后直接境内支付 ”指资本项目账户内资金结汇后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境内支付 ”指将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使用。“境内直接付汇 ”指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直接支付给境内实际收款人,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之间的原币划转应遵从相关规定;本选项只能单选,如同时包括各种情况,请分别填写支付命令函。银行在便利化数据申报时需标注“CIPP”标识。 2.支付账户类型是指划出支付资金的账户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本金账户、前期费用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等。 3.收款人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 4.填写支付资金用途时,请按标准用途项目填写(支付货款、支付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非同名、支付咨询费、支付其他服务费用、预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工资等劳务报酬、土地出让金、购房、购买其他固定资产、股权出资、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含委托贷款)及利息(含结汇发放委托贷款)、同名划转、利息 结汇、备用金、现钞、个人、购买理财产品、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特殊备案、融资租赁、担保履约、小额贷款、保理业务、其他)。选择预付款或其他的,请另行提交资金用途说明(便利化支付除外),银行数据申报时需在“结汇详细用途 ”里写明具体用途。支付资金用途不同需分开填写。 重要提示: 1.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对资本项目收入适用范围存在合同约定的,不得超出该合同约定范围使用相关资金。除另有规定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得与上述规定存在冲突。 2.单一机构每月资本项目收入的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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