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日: 2007 年 4 月 28 日

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4 月 20 日

出席登记日: 2007 年 4 月 25 日 -26 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 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 年 4 月 2 8 日(星期六)上午 9:00-12:00 ; 8:00 - 8:45 签到 。

二、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A 座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 审议《 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 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关于 2006 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四) 审议《关于 2006 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五) 审议《 2006 年年度报告》;

(六) 审议《 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0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 审议《 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 审议《关于聘请 200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 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

2006 年 6 月 27 日 ,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规定:“如果本行在 2006 年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则 2005 年度利润分配后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和 2006 年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2007 年 1 月 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对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作如下调整:“如果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在 2007 年 1 月 31 日 前提交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并获通过,则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发行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上述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已公告于本公司 2007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十) 审议《关于修订 < 兴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资格

(一)截止 200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兴业银行” ( 股票代码 601166)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二)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代理人,该股东授权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 ( 须加盖公章 )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6 年 4 月 25 日 -26 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A 座 10 楼 1004 室。

六、其它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旭、陈宇

联系电话: 0591-87825054 , 87824863

联系传真: 0591-87807916, 87842633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50003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 人 股 东: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 人 股 东:

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