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26 日在福州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独立董事顾功耘委托独立董事王国刚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公司 7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 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 2006 年度行长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06 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 200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 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0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 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聘请的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 2006 年度净利润均为 3,798,255,861.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0,721,302.48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828,977,164.43 元。建议 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 2006 年度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379,825,586.20 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 2005 〕 49 号)规定,提取一般准备 1,226,864,668.38 亿元;以 2007 年 A 股发行后 50 亿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 13 亿元。结余未分配利润 2,922,286,909.85 元结转下年度。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0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7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 250 万元和 300 万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兴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兴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其中,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等七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