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08-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9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拟分两期发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8]18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24号)核准,公司拟于近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2008年第一期兴业银行金融债券,债券性质为公司的一般负债。本次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作为稳定的负债来源,运用于优质资产项目,使公司继续保持目前较高的资产收益率水平。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债券发行及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金融债券在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