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08-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9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10月10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李晓春董事委托董事长高建平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一、2008-2009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会议同意该规划,同时要求管理层在具体审批分支机构事项时,应注意当前形势变化,立足本行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变的战略要求,充分权衡各分行的管理基础、人才储备等情况,在不同分行之间、同城支行与异地支行之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具体掌握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台北代表处的议案。同意本行设立台北代表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统筹安排、具体组织开展申报、设立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