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首推个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

2009年2月26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与兴业银行在上海西郊宾馆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向个人客户开放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兴业银行成为国内首家代理此类产品的商业银行。

为了落实周小川行长关于中国黄金市场“三个转变”精神,充分发挥黄金市场投资避险功能,200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黄金交易所向个人客户开放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此次兴业银行向个人客户推出了全部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包括AU(T+D)、AU(T+N1)、AU(T+N2),同时还增加了现货品种AU9995。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挂牌交易合约,交易起点是1000克,采用双向保证金交易方式,客户开仓交易后,可以选择当日平仓或交割,也可以选择延期平仓或交割。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各分支网点开户后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进行交易。

据悉,兴业银行为推出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专门对黄金交易平台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造升级。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品种的交易。

据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由于国际黄金市场迅速扩张,黄金价格居高不下,国内投资者对黄金市场的兴趣日渐浓厚,但国内个人投资黄金的适宜渠道并不多。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全面代理资格的金融类会员,兴业银行联合上海黄金交易所首家在全国范围内向个人客户推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投资者,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具备杠杆放大功能,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投资者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此外,投资者难以把握递延费支付方向,也很难抢先申报中立仓,交易成本可能增加。投资者在投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之前,必须分析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审慎决定。

兴业银行是我国首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实物黄金投资产品的商业银行。向个人客户推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国内投资者的黄金投资渠道,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国内黄金市场的发展,同时,发展包括代理黄金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也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从依赖存贷业务的传统经营模式中转型,应对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带来的同业竞争,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沈祥荣、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陈世涌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注1:延期费为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费支付。

注2:中立仓是指通过资金(或实物)满足交收申报差额部分的交收需求来获取延期费收益的一类市场参与者。当交收申报结果为收货量大于交货量时,中立仓以交实物的形式入市,收回货款并按当日结算价获得多头持仓;当交收申报的结果为交货量大于收货量时,中立仓以出资金的形式入市,收进黄金并按当日结算价获得空头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