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杰:高拨贷比“多拨部分应计入附属资本”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02-01

银行业利润持续增长在带给股东回报的同时,也在加速消耗资本,监管新规又加重了压力。相比同业,兴业银行偏低的拨贷比令市场质疑其未来盈利能力。

“对拨贷比的担忧完全没有道理,银监会正在研究政策,有望允许商业银行将超过150%拨备覆盖率的多提部分计入附属资本。”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如政策果如此,拨贷比的问题就可妥善解决。

“高拨贷比会致拨备覆盖率畸形”

《21世纪》:据有关机构对比统计,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兴业拨贷比为1.34%,这与银监会在2011年4月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的非系统性重要银行在2016年达到2.5%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外界担忧,未来几年,兴业面临的信贷成本计提压力较大。

李仁杰:这种担忧是没有道理的。从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看,应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发展战略、风险政策和偏好。现在统一定出一个拨贷比2.5%,忽视不同银行在风险管理能力、客户准入、资产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不尽合理。这会产生资本市场的怪现象,那些资产质量不尽如人意的银行,因为拨贷比高,股票估值反而更高。

说实话,从国际上看,巴Ⅲ、巴Ⅱ没有这个概念。我个人觉得,银监会原来强调的拨备覆盖率和拨备充足率是正确的。有多少不良,就提多少拨备,这一个是讲覆盖,一个是讲充足,实事求是,因人而异。这也是银监会一贯以来坚持的动态拨备。

《21世纪》:但目前监管要求如此,兴业有何应对措施?

李仁杰:之所以我们目前没有按照2.5%拨贷比的标准提足,一是因为这个要求是到2016年达标,还有5年,值得进一步观察、动态调整。

第二,如果我们按2.5%标准提,其他指标就变得很畸形,拨备覆盖率甚至将高达600%-700%,这也是不合理现象,国际上也找不到这样的案例。

另外,2.5%拨贷比政策的实施,也需要解决一些配套政策问题。比如税收政策方面,目前贷款减值准备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当年新增风险资产的1%,建议适当提高这一比例。

再比如,银行监管政策如果能规定将拨备多提部分作为附属资本,就可以妥善解决拨备多提对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如果多提的拨备这边不算资本,那边又不算利润,这是对股东权益的一种浪费。

《21世纪》:市场担心兴业的拨贷比问题,主要是因为别的银行提得相对多,我们提得相对少。

李仁杰:银行提拨备有几种类型。一种是不良率相对高的银行,本来比例就高,它很快就可以达到拨贷比要求。还有一种类型,部分银行做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就是小微企业这一块做得比较多,定价上去,拨备也要多提。这块业务不是兴业的主力业务。

中国版巴Ⅲ不应一刀切

《21世纪》:中国版巴Ⅲ,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杠杆率和贷款损失准备等新四大监管工具,推迟到今年下半年执行,对此你怎么看?

李仁杰:确实也应该如此。巴塞尔协议总结国际银行业几十年的经验教训,肯定对银行经营管理、防范风险有用,中国金融机构要走向世界,当然要遵循全球统一的游戏规则。但不能所有的国内银行都遵守这一标准,比如大银行要跟上巴Ⅱ、Ⅲ的节奏和进度,但农信社就没有必要了。

监管层应根据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业务复杂程度和区域广度来区别对待,不同机构有不同的适合度。

从兴业情况看,我们的基本策略是立足巴Ⅱ,关注巴Ⅲ,知道人家的动向是什么,去理解它的目的是什么,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体系是什么。我的业务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一定要去学习、理解,选择性的应用这些工具、方法、框架。

《21世纪》:国际监管标准经中国本土化后,标准更高了,银行家的态度怎样?

李仁杰:国际监管标准需要本土化,但在本土化过程中不要把标准再提高了,这样做一定会影响中国金融业发展,而且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压力太大。(本报记者张逸之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