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美丽中国 聚金融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谈绿色金融

《中国金融家》记者  马晓曦

 

“打造一个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美丽中国’”,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的愿望,也是所有兴业人孜孜不倦的追求。

近来,我国多地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让很多人怨声载道,参加“两会”采访的一位记者在北京代表团开放日提问时甚至一度哽咽。这种恶劣天气伤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也为社会敲响了警钟——经济发展不应以环境恶化和资源浪费为代价,而是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科学发展。其中,金融业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

对于银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高建平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表示,金融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引导各个经济体注重绿色环保和生态平衡,引导广大消费者进行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对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离开绿色金融手段,或者绿色金融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就很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成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高建平认为,要充分发挥现代金融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通过专项融资规模、利率优惠、损失分担、碳金融等金融激励机制,更有效地引导资金加速进入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并产生应有的效益。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各行各业发展不可替代的促进与调节作用,通过总量控制、行业限贷和环保“一票否决”制等金融手段,更有效地遏制资金流向高污染、高能耗和落后产能等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消耗和损害的行业、企业。

在我国,绿色金融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自身发展,还是对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生态文明的支持,都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据估算,目前绿色融资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占比仅为1%左右,资金缺口高达现有融资的20倍,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些金融机构未能前瞻性地看到绿色金融蕴含的巨大市场空间和商业价值,甚至把绿色金融当作一项只会增加经营成本而又不得不履行的社会责任,或不得不执行的国家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积极性不高,在绿色金融方面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因此,高建平呼吁,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生态文明,需要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其中,主动作为,以更长远的目光、更大的重视和更“给力”的支持,释放节能环保的“正能量”。

在大会发言中,高建平提出了如下建议:金融机构应从战略层面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自觉引入绿色理念,将绿色金融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全面指导自身经营活动,形成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他指出,应该深刻认识到,绿色金融不仅仅是一项具体的产品和服务,也不仅仅是一种理念的引入,而是涉及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体制机制、制度流程等的全面变革。公司治理层面,要把绿色金融确立为核心理念,并贯穿到发展战略之中,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市场占有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资产管理、绿色金融品牌建设等多方面、多角度制定战略规划,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方向;组织架构层面,要将所有与之相关的功能板块、业务单元等都纳入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分工配合机制;制度建设层面,要吸收借鉴赤道原则精髓,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结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特点,制定、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流程安排层面,应在产品创新、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后检查等各环节落实绿色金融要求,加强绿色金融业务各个流程和环节的管理,严格考核制度,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增强执行力,建立绿色金融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围绕“绿色金融”进行了大胆尝试和不断创新,成为绿色金融理念的倡导者和绿色金融业务的先行者。从首推能效项目融资、碳金融综合服务到率先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再到设立专营机构、成立可持续金融部,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在市场理念、社会影响、产品研发、技术规范、服务领域、组织保障等各方面均走在市场前列,探索出了一条“由绿到金”的可持续之路。

截至2012年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近2000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所参与的项目可在我国境内每年节约标准煤2316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683万吨,年节水量25579万吨,相当于关闭153座100兆瓦的火电站,或7万辆出租车停驶46年。 

除节能环保领域外,高建平还在经济组的讨论中谈到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金融服务的难点问题。

虽然是全国政协一名新委员,但他一直关注每年的“两会”,今年更把自己的建议带到会上。“小微企业融资,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是金融服务的难点问题,也是‘两会’的热点问题,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高建平表示,小微企业目前已占到我国企业总数的90%左右,创造了75%的就业岗位,而小微企业融资仅占银行业融资的25%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高建平看来,小微企业、“三农”以及节能环保这些方面的金融支持工作之所以成为难点,是有深层次原因和共同特点的。如经营比较分散,不太容易形成规模经济;信息透明度不高,风险不确定等。正是上述特点让金融机构备感服务成本高、风险大。同时,国家和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这些方面业务的发展,但缺乏配套性,一些鼓励性和优惠性措施很难落实。

因为如此,在小组讨论时高建平提出:一要加快出台小微企业、“三农”服务更加明确统一的范围、内容、标准以及节能环保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等,统一这些金融服务的统计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对这些领域的融资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二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三农”、节能环保金融的金融债,拓宽金融机构加强服务这些领域的融资来源,加大服务力度。三要对金融机构制定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比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节能环保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给予符合条件的贷款更高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更宽松的呆坏账核销政策。四要在财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降低金融机构办理这些业务的相关税率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允许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贷款进行贴息等等。此外,他还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专门的发展基金或者担保公司,以此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为这些领域提供融资支持。

建设“美丽中国”,需要“金融力量”。要突破节能环保、小微企业、“三农”等金融服务的难点,既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更要金融机构自身觉悟的提升。只有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共同呵护我们的“美丽中国”,进而才能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