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深耕绿色金融

2013年08月29日  作者:齐元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赤道银行、可持续金融,这些词汇在我国普通受众眼中仍显陌生。但在国际上,赤道原则已成为主流金融机构开展大型项目融资普遍遵循的准则。而在中国,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

赤道银行、可持续金融,这些词汇在我国普通受众眼中仍显陌生。而在国际上,赤道原则已成为主流金融机构开展大型项目融资普遍遵循的准则,全球目前共有79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在中国,兴业银行于2008年10月31日正式公开承诺采用赤道原则,并按照赤道原则理念和方法约束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成为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在国内金融机构中率先探索实践节能减排融资业务,还主动把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统一的追求纳入自身发展目标,确立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融入了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中,创新提出“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观,将可持续金融理念逐步传导、落实到规章制度、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产品创新等方面。

在这些理念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和影响?近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梁平瑞,他详述了“十二五”节能低碳大背景下银行的履责与作为。

可持续金融--“寓义于利”的思考

《中国新闻周刊》:“可持续发展”这个词谈了很多年,在您看来,金融企业的可持续有什么特殊性?您如何理解和定位“可持续”这个理念?

梁平瑞: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机构,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在支持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既责无旁贷,又大有可为。具体来看,就是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配置枢纽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领域流动和集聚,通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以市场化手段积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可持续”的理解与定位可以概况为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商业银行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企业客户实施节能减排、低碳转型,帮助广大的企业客户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商业银行在其中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实现新的业务增长,从而获得更多的商机和效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在银企互动的过程中,通过市场化方式履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体现出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新闻周刊》:在您看来,国内推行绿色金融还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未来的市场前景如何?怎样达成商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共赢?

梁平瑞:目前,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共识,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问题:首先是宏观政策层面,发展绿色金融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其次是制度与监管层面,发展绿色金融需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出台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措施。再次是技术与人才层面,作为新兴市场领域,目前银行认识有限,普遍不熟悉节能减排领域工艺、技术规范、商业模式,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储备。

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在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大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量新兴产业茁壮成长,蕴含巨大的融资需求。据测算,要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环保发展目标,我国至少年均需要在节能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投资数万亿元,这些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坚信,绿色金融前景广阔,既是大势所趋,也大有可为。

对于银行而言,应当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平衡短期业务发展利益与长期战略发展利益,持续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

赤道原则的“投入”与“回报”

《中国新闻周刊》:兴业银行迄今仍是中国唯一的“赤道银行”,最初变身“赤道银行”的动因是什么?

梁平瑞:对于兴业银行来说,采纳赤道原则有着深刻的内、外部动因。

兴业银行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思索并研究银行如何通过自身经营行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2003年兴业银行引入国际金融公司(IFC)作为战略投资者,逐渐学习、借鉴、吸收国际金融公司所倡导的可持续金融理念,并与自身实践相结合,2005年与国际金融公司(IFC)设计能效融资项目(后升级为节能减排项目),并创造性引入损失分担机制,在国内首家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融资,踏出兴业银行“绿色”的第一步。

能效融资项目的成功实践,使我们认识到,通过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不仅可以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节能环保事业发展,同时也成功地切入了新兴的节能减排融资市场,为银行发掘新的市场机会,开发培育新的核心客户打开了新的空间。可持续金融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片新的业务蓝海。

在探索实践可持续金融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了赤道原则这一国际通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框架与工具。而这种框架与工具正是国内金融领域所欠缺的,虽然采纳赤道原则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我们从长期判断,赤道原则带来的回报将远远超过成本,而且在国际国内的品牌塑造上也是很有必要的。

从2008年采纳赤道原则至今,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关注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国内共同关注的焦点,国家越来越重视银行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问题,这更进一步坚定了兴业银行贯彻执行赤道原则、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的信心。

《中国新闻周刊》:兴业银行在实施赤道原则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和障碍?

梁平瑞:作为国内首家也是唯一的赤道银行,我们在赤道原则推广初期的确碰到了一些困难,

从内部来看,在采纳赤道原则之初,“赤道原则”对行内员工来说也属于陌生概念,尤其是分支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对赤道原则知之甚少,误解普遍存在。不少员工将赤道原则看作是二次环评或向客户提出更为严苛的环保要求,担心采纳赤道原则会影响业务的发展。为打消行内的疑虑,总行组织了几十场内部培训,普及和宣贯业务知识,强调采纳赤道原则并非限制业务发展,而是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实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分行开展项目过程中进行全面指导,最终在全行范围内达成了共识。

从外部来看,赤道原则毕竟对借款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成客户成本的增加,因此部分客户对此难以接受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客户资源的流失。为此,兴业银行专门召集了大型客户展开赤道原则专题研讨,普及赤道原则在帮助借款人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的作用,介绍国内外跨国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走访客户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环境与社会绩效情况,普及赤道原则知识,尤其向客户正确宣传赤道原则是帮助其提升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的理念、工具与方法。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越来越多的客户理解和接受了赤道原则。2011年12月,中国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陕西靖边西蓝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在西安成功落地。此举标志着国际上被广泛遵循的赤道原则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也表明中国企业从被动遵循赤道原则向主动寻求以赤道原则管理风险的转变,可持续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

《中国新闻周刊》:如果说,推行赤道原则的代价是成本的升高和业务的推广阻碍,那么,回报呢?

梁平瑞:我觉得回报可以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树立了独特的绿色银行品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和最早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银行,赤道银行已成为兴业银行一张最靓丽的名片,帮助兴业银行树立起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

第二,开辟了全新的业务蓝海。近年来,兴业银行已经把服务节能减排、遵循赤道原则作为塑造差异化优势、挖掘新商机的有利工具,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第三,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兴业银行利用赤道原则这一国际金融机构广泛采用的风险管理工具筛选优质项目,提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减轻或缓释项目中环境与社会风险,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建立起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获得了国内金融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通过多年探索,兴业银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获邀参与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等相关管理细则的制定,真正成为行业先行者、规则制定者。

《中国新闻周刊》:如果因为采用了赤道原则,天然屏蔽掉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三高”企业,会不会使得兴业银行的业务拓展受限?

梁平瑞:首先,赤道原则不是简单的屏蔽机制,而是银行对于项目融资中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种主动管理与服务行为。通过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审查,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内嵌承诺性条款,来提升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意识与管理水平,督促并协助企业主动防范、规避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其次,兴业银行在节能减排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针对“三高”企业的节能减排融资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融资产品与服务,积极支持上述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后,兴业银行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为指引,逐步压缩和退出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禁止介入不符合国家政策、环保不达标、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三高”项目。

多年的实践表明,采纳赤道原则不仅不会成为兴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阻碍,而是带动、促进了兴业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在这其中不乏一些通过赤道原则,兴业银行切实帮助客户识别、管理和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生动案例。比如某造纸项目,兴业银行在对其进行赤道原则项目审查审批过程中,提出修建事故应急池的要求,并将此作为行动计划书的一个重点条款。企业按照行动计划书要求建设事故容量池之后在后续的环保检查中避免了停产整顿的损失,生产未受影响,企业对赤道原则有了更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