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家进: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来源:《中国金融》2021年第22期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提高站位,认清大势,有效把握机遇,妥善应对挑战,在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贡献关键力量。

理解双碳战略目标,坚定绿色发展信心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既是面向世界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负责任大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强烈担当,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我国经济后发赶超提供了强大动力。据预测,我国碳排放年度最高将超过100亿吨,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只有30年时间,而美国碳排放峰值为60亿吨,欧盟碳排放峰值为44亿吨,欧美碳中和计划时间都是2050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分别有43年、60年时间,相比之下,我国具有碳排放峰值高、碳中和时间短、碳减排曲线陡等特点。同时还要看到,我国人均GDP刚刚超过1万美元,碳达峰时大概率还是中等收入国家,碳中和前仍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在发达国家中也没有先例可循。

在此背景下,既要牢记减排和增长双重目标及其背后的多重约束,做好付出艰苦努力的准备,更要切实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将减排和增长辩证统一到高质量发展之中,坚定不移地把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通过各类创新尤其是科技创新,改进能源生产方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中,塑造不同于欧美、突破传统、引领未来的新发展模式。

自“十二五”开始,我国就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压力之下,动力提升,先机初显。从2012年到2020年,我国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从68.5%降至56.8%,非化石能源占比从0.7%升至15.6%,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世界前列,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资源节约型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竞相迸发、后来居上,在促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创造了诸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压力和引领作用下,相关的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将日趋活跃,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实现对领跑者的全面超越。金融业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清时与势,坚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积极拥抱和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发挥三大核心功能,把握绿色金融机遇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同频共振。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必然伴随经济结构的“创造性破坏”,对防范金融风险形成重大挑战,同时又给金融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金融应充分发挥资金融通、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的独特功能,持续拓展绿色金融的服务场景,担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的职责使命。

积极构建绿色资产负债表。我国实现碳中和需要百万亿级别的投资,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大部分需要通过金融市场提供支持。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各类融资工具,持续做大做强绿色金融业务,构建以绿色资产为主体的资产负债表。一要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能源活动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90%,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能源替代、能效提升齐头并进,增强碳汇能力、加大减排力度同时并举,一方面将孕育出众多前景广阔的绿色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将推动传统产业全面绿色改造升级。金融机构要着眼未来,及早布局,切实加大对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节能环保、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新的绿色大类金融资产,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同时,积极帮助高能耗产业向低能耗产业转型,尤其是石化化工、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冶金、交通运输等行业碳排放量之和超过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4%,在目前的金融资产中也占据很大比重,更要作为发力的重点,加大对其绿色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巩固增强我国制造业等关键产业在新时代的适应性和全球竞争力,将棕色金融资产转为更为安全的绿色金融资产。二要大力支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碳达峰、碳中和依赖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归根结底依赖技术变革,数字技术作为其中的关键技术,将生产、管理、流通、消费、生活等经济社会各环节整合成为越来越紧密的网络生态,促进经济社会高效运行,如同自然生态一样,在减排增汇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金融机构要积极融入数字中国建设,加快自身的数字化转型,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发展及其与各类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巨大能量,推动国民经济绿色复苏和绿色增长。

持续完善碳金融市场体系。碳金融是促进碳资产合理定价、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规模、引导各类资源流向绿色低碳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发展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拓展碳金融空间,帮助建设完善多层次、多主体、多产品的碳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排增汇中的作用。一要积极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启动运行,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未来,政策导向和市场趋势将推动碳交易主体从电力行业扩展到更多高排放行业,从控排行业扩展到非控排行业,从实体企业扩展到金融机构、服务中介,交易标的从碳排放权扩展到碳汇、自愿减排项目,交易产品从现货扩展到期货等衍生品。金融机构应充分运用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投资交易、信息科技、研究咨询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建立碳资产负债表,创设更多基于碳排放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技术创新带来的碳排放盈余,增强碳资产的流动性,推动形成更加灵敏、更有影响力的碳价格信号,促进碳交易市场持续扩容。二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特别是具有较强碳汇能力的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难题就是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联合企业、协同攻关,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前置介入生态产品确权登记、信息普查、价值核算工作,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托管等业务,参与碳汇权益交易试点建设,争取直接持有碳资产、开展碳做市和碳交易的资质,畅通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产品品牌提升和价值增值,把更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三要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居民工作生活是碳排放的一个重要来源。金融机构应通过降低绿色消费信贷成本、扩大ESG投资产品供给、增加绿色低碳积分权益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绿色投资,倡导绿色家居、绿色出行,使广大居民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意识,直接或间接成为碳交易市场的重要一环。

有效管理绿色低碳转型风险。识别、降低和分散风险是金融的重要功能,要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一要防范“运动式”减碳带来的风险。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一个过程。金融机构应增强大局意识,尊重经济规律,坚持不立不破、边立边破,杜绝“一刀切”政策,制止“断崖式”抽贷,开发专属产品满足绿色低碳转型中更新技术、设备、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资金需求,助力经济社会有序转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基本稳定,防范在减碳中衍生其他风险,防止微观动机引发宏观风险。二要提升风险隐患处置效率。积极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准确把握风险的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分布,充分利用客户、信息等优势和专业服务能力,帮助受碳达峰、碳中和影响较大的企业及时转移、转型、兼并、重组,最大程度降低沉没成本,提高重置效率,进入安全赛道,与客户一起创造和分享新的价值。

融入双向开放潮流,扩大绿色金融影响

我国正在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搭建生态圈,扩大同心圆,服务“双循环”,有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加强东西交流。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在短时间内进入世界第一方阵,目前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都已位居世界前列并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在绿色投资、绿色资管、绿色财富、碳金融、转型金融、ESG管理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服务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要更上一层楼,必须扩大开放,充分利用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开始早、污染治理开始早所积累的理念、经验、资金、人才资源,持续健全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通过全球金融同业合作促进全球绿色低碳科技合作,帮助引进更多前沿性、颠覆性减排增汇技术。历史表明,任何人、任何时候搭上“中国号列车”都是正确的选择,进入中国发展绿色金融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深化南南合作。在“引进来”的同时,还要积极“走出去”,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金融资金、服务、技术和能力方案,引导跨国经营企业遵循责任投资原则,运用绿色金融的标准、技术、流程识别和管控环境风险,促进合作项目绿色低碳化,严格限制对境外高碳项目投资的金融支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出口,推动“一带一路”成为绿色之路。

讲好“中国故事”。在我国的积极倡导下,绿色金融首次成为G20议题,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上升。进入新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应持续总结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加强与各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以小见大,有效传达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中国决心、中国贡献,助力“中国方案”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提升,不断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坚决维护我国各类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