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概况

兴业银行在强调股东投资回报的同时,注重银行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突出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的多元利益主体关系。目前,本行股东结构多元、比例恰当、资质优良、关系清晰。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高级管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股东会依法议事表决,监事会依法监督,公司治理各主体分工明确、相互制衡、有机衔接;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全面、系统,公司治理各层级运作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

本行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本行高质量发展。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依法依规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本行长期坚持党委和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目前,本行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名总行党委委员,监事会成员中有一名总行党委委员,高级管理层成员中有五名总行党委委员。党委既大力支持“三会一层”依法行使职权,又通过其在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中的成员有效发挥作用。

二、股东和股东会

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运作,不断健全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运作规范、决策科学。本行董事配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多元化选任标准,包括专业背景结构、女性成员比例、年龄结构等方面,持续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重要基础。目前,本行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十一名非执行董事(含两名候任董事,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任职资格)。本行董事会通过审议听取议题、开展专题调研,以及打造决策和意见传导、落实、反馈的闭环管理,提升战略决策落地质效,切实发挥董事会在规划发展战略、制定经营计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资本管理、强化风险内控和推进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决策作用,不断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且具有财务、审计、会计或法律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薪酬考核委员会有财务专业背景人员。

(一)战略与ESG 委员会:由吕家进、陈信健、孙雄鹏、徐林、王红梅五名成员组成,吕家进任主席。

(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黄汉春、朱坤、陈躬仙、贲圣林、朱玉红(候任委员)五名成员组成,贲圣林任主任委员。

(三)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乔利剑、张为(候任委员)、徐林、王红梅、张学文五名成员组成,张学文任主任委员。

(四)提名委员会:由贲圣林、王红梅、朱玉红(候任委员)三名成员组成,王红梅任主任委员。

(五)薪酬考核委员会:由黄汉春、徐林、张学文三名成员组成,徐林任主任委员。

四、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现有成员五名,包括一名股东监事、两名职工监事和两名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和审计调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依法对本行发展战略、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等实施监督。

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两个专门委员会。两个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

(一)监督委员会:由余祖盛、朱青、孙铮三名成员组成,孙铮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余祖盛、张国明、朱青三名成员组成,朱青任主任委员。

五、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本行现有高级管理层成员六名,包括一名行长和五名副行长。本行高级管理层下设战略推动委员会、数字化转型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大宗商品采购委员会、内部问责委员会、信用审批委员会、投资评审委员会等十二个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