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代收手续费

代收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备注
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买卖业务 递延费:每日按客户持仓金额的0.0125%,部分品种每年按客户持仓金额3%。
运保费:黄金合约每千克32元,白银合约暂不收取。
仓储费:黄金合约买入货权及剩余库存1.2元/千克•天、实物出库日1.2元/千克,白银合约为0.016元/千克•天。
出入库费:黄金合约每千克2元,白银合约每千克0.2元。
业务手续费/租借登记费:黄金铂金租借2元/千克/月、白银租借1元/千克/月,归还免收。
质押登记费:黄金、铂金及白银合约均为3元/千克,质押及质押注销双向收取。
交割费:白银合约交割1元/千克,目前暂不收取。
超期费:仅对连续持有时间超限的贵金属延期合约持仓收取,超期费率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为准,目前暂不收取。
递延费:上海黄金交易所为维持市场交收平衡设立的费用,根据每日市场交收货申报的数量平衡确定收取方向;由代理会员代为向客户收付;
运保费:上海黄金交易所向提取贵金属实物的客户收取的运输保险费,由银行代收。
仓储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客户实物库存向客户收取的仓储费用,由银行代收;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对个人客户暂时不收取该项费用;
出入库费: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客户提取或存入实物贵金属时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原由客户直接向金库支付,现改为由银行代收。
业务手续费/租借登记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客户贵金属租借过户数量收取的费用,由银行代收。
质押登记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客户办理贵金属质押业务的质物数量收取的费用,由银行代收。
交割费:上海黄金交易所向进行白银现货交割的客户收取的费用,由银行代收,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暂时免收该项费用。
超期费: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可以对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超期持仓分两档次征收超期费,相应档次的超期持仓期限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公告为准,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暂时免收该项费用。
表内所列费用皆为我行代上金所向客户收付,且相关费率将根据交易规则和市场情况调整,具体费率以上金所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