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调整代理贵金属手续费服务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服务,我行调整服务价目表“代理贵金属手续费”(序号:000403)服务项目,细化完善代理实物贵金属手续费。自2026年4月15日起按我行服务价目表中代理贵金属手续费(序号:000403)项下代理实物贵金属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向相关合作机构收取代理实物贵金属销售、代理实物黄金回购业务手续费,现将调整后的相关收费情况公告如下:

服务项目
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内容 备注
代理贵金属手续费
(000403)
零售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零售客户:
1.《关于调整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投资产品个人客户手续费率优惠标准的通知》

零售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客户在上金所内进行贵金属买卖及相关的资金清算、实物交割活动。

零售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包含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其中延期品种客户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以上海黄金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
机构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
2.代理实物贵金属手续费:按协议或约定收取。
 

机构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机构客户在上金所内进行贵金属买卖、实物交割、租借、质押及相关的资金清算等活动。
2.代理实物贵金属手续费:接受客户委托,代理销售和推介第三方机构的实物贵金属及各协议定价类纪念币产品;代理第三方实物黄金产品回购企业,回购符合条件的本行个人客户合法持有的、纳入本行代理回购范围的实物黄金产品。

机构客户:
1.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手续费:包含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自主交易的投资客户手续费标准为万分之十一,可根据本行政策与分行协商优惠幅度。
2.代理实物贵金属手续费面向本行合作机构收取。

注:以上服务内容是对本行代理贵金属手续费的一般性描述,代理实物黄金回购的具体服务内容请以后续总行印发的《代理实物黄金回购客户须知》等相关业务文件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客服热线9556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