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本行将对存量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账户类型包括兴业理财卡(含兴业储蓄卡、各类借记联名卡)账户、个人活期存折账户、个人定期存款账户(含定期存单和定期一本通账户)、个人通知存款账户等。

一、 核实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截止目前尚未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或未向公安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二、核实内容: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本行将最迟至2013年年底限制疑义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的存款人主动发起的所有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对于存在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情形的,自确认之日起限制该账户存款人主动发起的所有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

如果您的上述类型个人银行账户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本行营业网点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必要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行当地分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61。感谢您对本行的理解和支持,本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