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对白银延期交收合约启用超期费措施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为控制交易风险,维持市场稳定,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12年9月1日开始,若Ag(T+D)合约某一交易日清算后持仓总量超过3000吨,则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清算时,按照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率对白银Ag(T+D)合约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20个交易日的持仓,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

我行将根据交易所通知要求,对代交易所收取的白银Ag(T+D)合约超期费率进行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