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元旦期间调整我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为控制市场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交易所对Au(T+D)、Au(T+N1)、Au(T+N2)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我行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相应调整Au(T+D)、Au(T+N1)、Au(T+N2)和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比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28日(周五)日终清算时起,本行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持仓保证金比例分别调整为15%和18%,白银Ag(T+D)合约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持仓保证金比例维持19%不变。下一交易日起,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涨跌停板比例调整为10%,白银Ag(T+D)合约涨跌停板比例调整为13%(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涨跌停板比例相同)。若在12月27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二、2013年1月4日(周五)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持仓保证金比例分别恢复为14%和17%,白银Ag(T+D)合约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持仓保证金比例统一恢复为17%。下一交易日起,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涨跌停板比例恢复为9%,白银Ag(T+D)合约涨跌停板比例恢复为12%(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涨跌停板比例相同)。

三、2012年12月28日(周五)日终清算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将对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和白银Ag(T+D)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提前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