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调整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率、涨跌停板比例和客户限仓额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为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根据当前市场风险状况,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决定调整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率、涨跌停板比例和客户限仓额度。本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相应调整如下:

2013年1月8日(周二)日终清算时,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持仓保证金率统一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从9%调整为7%;Ag(T+D)合约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持仓保证金率从17%调整为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从12%调整为9%。若2013年1月7日出现单边市,本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和风险控制要求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013年1月14日(周一)起,Au(T+D)、Au(T+N1)和Au(T+N2)合约个人客户限仓额度从200千克调整为500千克,机构客户持仓限额维持1000千克不变;Ag(T+D)合约个人客户限仓额度从2000千克调整为5000千克,机构客户持仓限额从10000千克调整为20000千克。

2013年1月8日(周二)日终清算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和本行将对Au(T+D)、Au(T+N1)、Au(T+N2)、Ag(T+D)等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