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我行将自2014年3月1日起调整零售客户分层标准,客户在本行办理的各类个人贷款不再纳入综合金融资产计算范围,调整后的零售客户分层标准如下:
一、计入分层的业务种类和折算系数为:
业务类别 | 业务种类 | 折算系数 |
负债类 | 本外币储蓄存款 | 2 |
中间业务类 | 本外币理财产品 | 1 |
代销基金 | ||
国债 |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 | ||
贵金属保证金 |
二、以上各项业务的日均余额乘以折算系数相加为客户的日均综合金融资产值。计算公式为:
日均综合金融资产=∑(各项金融资产日均余额*折算系数)
三、客户月日均综合金融资产值达到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为本行黄金、白金和黑金客户。
详细情况可向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95561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兴业银行零售银行总部。
兴业银行
二○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