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调整我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合约保证金率及涨跌停板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2015年春节临近,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上海黄金交易所对贵金属延期合约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我行根据金交所规定及代理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2月16日(周一)收盘清算时起,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9%调整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9%;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1%调整为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若2月16日出现单边市,根据金交所规定和代理协议约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二、2015年2月25日(周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三、2015年2月16日(周一)日终清算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和我行将对上述贵金属延期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提前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