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向持卡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我行对现有《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2013年2月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2015年4月版)》。

上述新版领用合约自2015年4月15日生效,原领用合约同时废止。持卡人因对本次修改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兴业借记卡的,可向我行提出销户申请,我行将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持卡人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修改并将遵守新版领用合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