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相关规定,自2015年5月29日起,我行对个人活期存款相关计息规则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个人活期存款计息方式由逐笔计息法调整为积数计息法,即根据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二、本次计息规则调整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个人活期存款销户结息和季度结息;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含智能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结息和逾期支取销户结息(活期部分);

(三)存本取息提前支取结息和逾期支取销户结息(活期部分);

(四)个人活期保证金存款销户结息和季度结息;

(五)个人定期保证金存款提前支取结息和逾期支取销户结息(活期部分)。

上述业务包括人民币和外币(除存本取息业务)。除上述业务外,个人通知存款、定活两便、零存整取、教育储蓄等其他储蓄产品的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