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业银行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省委金融巡视组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4月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金融巡视组向我行反馈巡视意见后,我行党委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金融巡视组的各项要求上来。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我行党委班子带领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委金融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通过学习,党委班子深刻认识到,这次巡视是对我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我行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委书记高建平同志坚持带头学习研究,带头分析检查,多次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全行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相融合,以从严管党治行的新成效推动全行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二)统筹推动,明确责任分工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我行党委在收到省委金融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即以党委通报的形式向下级党委通报,要求全行认真学习贯彻,做好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书记高建平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整改措施落地。在总行的带领示范下,各级党委也都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主协办部门配合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细化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行党委认真分析研究,对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同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求各个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做到“两个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把深化整改、巩固成果的任务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薄弱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时完成;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的,分期逐步解决。

二、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高建平同志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行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做好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履行责任,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我行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反馈会结束一周后,我行即召开了全行党建工作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向全行进行了部署,制定2016年全行党建工作计划,坚持每年初下发年度党建要点,提高党建工作规划性。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要求、内容、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进行细致安排,确保工作不走样,切实取得成效。

2、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根据巡视意见,我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再次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发挥好关键性、示范性的核心作用。一是做到“四个亲自”。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勇于担当,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对于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内控合规工作一定要亲自抓、亲自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出了问题,首先问责党委书记。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等。三是加强教育监督。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业、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四是做好带头表率。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带头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好示范。五是加大压力传导。总行党委按照省纪委倪岳峰书记及省委巡视组对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各经营机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并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六是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组织贯彻落实《兴业银行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要求每年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次年初总行安排抽查。

3、关于“一岗双责”还不够落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下发2016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并及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上级党委、纪委。二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在年度党委班子述职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报告本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强化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日常工作中,要求党委书记亲力亲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事项、线索必须及时汇报。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把总行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每季度专项安排听取一次分管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合规报告,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经常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泛化的问题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转一强”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该管的管起来,不该管的放出去,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上。二是明确职责定位。进一步梳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聚焦主业、强化主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专职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监督,退出经营管理相关议事决策的程序性监督和其他事务性监督。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总行单设纪检监察部门,监察部主要负责人不再兼任其他职务。总行纪委与分行、子公司纪委负责人签订纪委书记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纪委的履职目标和履职内容,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2、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体系建设。逐步优化纪检机构设置,建立覆盖全行的专职纪检监察队伍,适应我行业务规模、分支机构、人员队伍快速扩张的新形势,强化各级纪委工作职能。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我行委托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纪律审查业务基础班”业务培训,参训人员32人。同时,通过网络知识竞答、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常态化学习,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优化监督办案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建立健全审计、风险、内控、合规、人事等部门向监察部门移送违规违纪问题的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在全行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对受理的检控类初信初访件百分百进行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审查轻微违纪行为,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注重抓早抓小,强化对干部员工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

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中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深入,问责存在“好人主义”等问题。一是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排查2014年以来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事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理明显偏轻的案例,加大纪律处分力度,坚决杜绝“好人主义”现象。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制定《兴业银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既查直接责任人,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查分管领导责任,以刚性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加大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杜绝以轻处分代替重处分,以勒令离职或解聘开除代替责任或刑事追究等现象。落实“四种形态”要求,对党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处理;对严重违纪的,该重处分的就要重处分,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就作出职务调整。

此次,省委金融巡视组共向我行移交信访件32件。我行严格按照五类问题线索(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暂存类、了结类)处置方式及标准,认真梳理分析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研究制定核查方案,分级、分类提出处置意见,依纪依规完成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处理。

(1)关于在执纪问责中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

巡视反馈后,我行加大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2016年总行内部问责委员会已审议24个事项责任追究情况,共处理99个责任人。总行问责高层管理干部21人,对12名高层管理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延长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行政上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并处以经济处罚,相关分行纪委后续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上述责任人中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我行2015、2016年两次涉及违规问责罚金及扣减风险金3350万元左右。今后我行将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多种问责手段,加大处理力度,把问责结果与用人机制、授权机制有机结合,对于频繁出现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取消评先评优、职位升迁资格并减少资源配置等。

(2)关于个别分支机构领导利用管理漏洞以权谋私、以贷谋利,少数利用银行资源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问题

根据巡视意见,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和规范,强化员工合规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员工行为规范管理,有效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总行制定并与全行员工签订《兴业银行员工行为十三条禁令》。在全行范围内推广实施员工合规档案管理工作,通过收集员工违规问责信息、违规积分信息、案件信息、诚信举报信息、客户投诉和媒体曝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重要操作风险事件信息、合规嘉奖信息等各类合规奖惩信息,为每个员工记载合规记录“户口页”,对员工违规行为形成一种约束和警示,提高全行员工合规意识。二是完善内控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夯实合规内控工作基础。持续优化内控合规考评体系,制定2016年合规与内控考评办法与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考评重点,引导各分行、子公司、各业务条线合规经营、稳健经营。出台分行内控合规管理与案件防控考评落地的指导意见,对分行考评落地各环节均进行指导和规范,确保总行合规经营战略导向有效传导至各级机构,强化考评对全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引导作用。三是夯实案防基础工作,狠抓案防实效。统一部署并下发《2016年兴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案防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案防责任,稳步推进年度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防控工作。强化“一把手”案防责任约束机制,制定案防工作责任书,做好案防目标责任签约工作。开展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案防缺陷,改进工作不足,完善案防工作机制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落实案防主体责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费用开支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费用管控。第一,加强预算总量控制。从2016年开始全行招待费金额只减不增,逐年压缩,营业收入降低的分行招待费降幅不得低于营业收入降幅。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流程执行各类公务接待,研究出台行长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第三,加强流程管控。规范费用开支流程,严禁在业务宣传费中列支个人招待费用,坚决杜绝部分机构在业务宣传费、会议费等科目列支个人招待费用的现象。按照零基预算法逐项核定部门会议费预算,精简各类会议,控制会议规格。严格执行或降低会议标准,对于超标准会议申请一律不予受理。第四,严把财务核算关。尽快落实财务核算全行集中,把好报销关口,将各类制度规范落到实处。加强会议费审核,对于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在会议费中报销。

二是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督。第一,开展专项检查。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专项检查,加强通报曝光力度,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第二,开展专项治理。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开展违规参与高尔夫活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治理,有效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第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开展离任审计、任中审计,重点审查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款消费及营销费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

2、关于公款购买高尔夫球卡、会所消费、购买高档酒、超标准配备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

关于公款购买高尔夫球卡问题。我行已对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进行封存,将根据规定待合适时机通过市场公开拍卖、转让等方式对上述高尔夫会员卡进行清退,或通过内部公开竞价、报上级产权部门备案的方式进行转让;关于公款会所消费问题。我行已将超标准商务接待款项收缴完毕;关于公款购买高档酒问题。我行已将剩余高档酒进行封存;关于公款旅游问题。参加公款旅游的员工已将款项退赔到指定账户。对于上述问题,我行一是对于发现的上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2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处分,行政上分别给予开除、降职、警告等处分,以及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二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辖内各级机构严格公务活动接待标准,禁止在公务活动中使用高档酒水,坚决遏制奢侈之风,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从严处分。三举一反三,规范和改进本行公务接待。根据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修订《兴业银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促进全行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关于总行和福州分行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2013年起总行即对职工福利补贴进行了全面梳理,从严安排福利项目,降低补贴标准,规范财务核算。根据巡视意见,今后我行将继续严格管理各项福利开支。一是按财政部政策规范编制年度福利支出预算。二是要求总行各部门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统一列支规范。三是加强对总行各部门福利补贴开支的后续监督指导,杜绝不合规的开支发生。福州分行根据巡视要求,逐条梳理排查2016年员工福利计划,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购物卡、超标准、超范围、奢侈浪费等现象,严格控制福利发放标准和范围,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

(四)内控风险管理及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方面

1、关于 “重经营、轻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问题

一是提高风险管控效力。第一,深化风险体系改革。我行2015年10月印发《关于加强全行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兴银〔2015〕420号),加强全员全流程风险管控,有效引导全行统一思想认识,适应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快速深刻变化,合理平衡长远发展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创新开展与严守底线的关系。第二,强化考核评价。持续建立和完善分行、子公司、总行业务部门多层级合规内控考评体系及分行风险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各级经营机构合规经营、稳健经营,强化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保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三,优化完善授权体系。近几年来,我行实施“审慎从严”授权体系,对授信风险防控发挥较好作用,2016年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授权方案,实施差异化授权、加强授权的统一管控、严格转授权管理等举措。第四,强化统一授信管理。我行持续通过完善产品设计理念、优化审查审批流程、系统硬控制等方面,落实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坚决打击借壳融资等违规越权行为。第五,强化异地二级分支机构管理。实行风险管控实施垂直化管理,加强异地二级分支机构风险综合评价,加强异地二级分支机构差异化授权管理,加大业务经营合规性和授权执行的检查力度,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第六,改进风险管理工具。优化风险容忍度指标体系,完善行业限额管理,结合新的五年规划,牵头组织对《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系列文件开展重检,制订《兴业银行2016年度风险管理战略实施落地工作计划》,并跟踪进展,保障风险管理战略的有效落地实施。第七,提升风险科技水平。充分运用系统建设成果,切实提升事前风险预警、事中监测检查和事后处置化解能力。

二是加强违规问责管理。2016年5月制定了《兴业银行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员工行为十三条禁令》等制度,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管理。第一,完善全行违规检查监督体系。加强对全行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排除违规隐患。厘清“三道防线”的检查职能,要求健全检查工作机制,提升检查实效。完善检查监督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检查流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提升检查工作科技水平,强化系统支持,强化全行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力度。持续推动控股子公司监督检查管理,促进检查资源、违规问题库在集团范围内共享。第二,完善多层级违规处罚体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针对违规违纪频发问题,我行在已有的员工违规积分、员工合规档案管理制度、员工违规问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多层级的违规处罚体系。第三,明确合规边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十三条禁令”进一步明确全行员工明令禁止的“高压线”。及时清理全行制度,定期发布全行有效制度、失效制度清单,并通过全面合规系统向全行公示,明确每项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合规边界。结合全行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整体工作安排,逐步理清相关岗位职责,明确相关业务、环节的合规要素和操作要点。第四,加大对违规问题的考核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制定2016年合规与内控考评办法与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与违规问题相关的考评力度。对违规行为采取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结合的双维度考核,对于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采用无上限的扣分方法,对于尽管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行为或其他风险事件的,但是日常管理薄弱的,将给予相应的较低的评分。提高与违规行为高度关联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问责管理、检查监督管理、授权管理等工作的考评力度,引导各机构做好员工行为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完善检查监督等合规工作。

2、关于违规发放房地产借壳融资贷款问题

根据巡视意见,我行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完成重组及账销案存项目已完成信用责任认定并出具处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降级、记过、警告等处分以及诫勉谈话并处以经济处罚;对已结清的项目,后续将按规定及时做好信用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借壳融资业务风险管控:第一,强化房地产信用业务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兴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的意见》、《兴业银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务发展策略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总量控制、区域优化、分层经营、精选项目、优化业务、分类管控”的要求,引导经营机构对房地产业务实施总量控制和精细管理,重点介入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顺应房地产行业发展基本趋势的主流客户、主流业务,稳健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同时强化准入管理,要求分行严格按照业务实质,合规办理房地产业务,除白名单内客户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外,不得办理其他任何形式的房地产业务,对于存在关联房地产企业或由房地产公司提供保证、抵押担保的客户审慎介入,坚决杜绝房地产借壳融资的情况。第二,加强信用业务真实性核查。明确要求在分行层面设立尽职调查中心,集中、独立开展信用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全面加强业务真实性核查,掌握客户真实的融资需求,防范借壳融资、挪用信贷资金等风险。第三,加强存量借壳融资业务的分类处置。指导分行“一例一策”推进处置工作:对于尚能正常还款、还贷来源充足的项目,优先考虑退出;对于短期无法退出的客户,解包还原,还原业务本质,加强存续期管理;对于满足重组条件、可重新落实还款来源的尽快办理重组;其余业务采取清收、核销等针对性的措施,加紧风险化解防控。第四,强化问责管理。推进多层级违规处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包括问责在内的违规责任追究管理和执行的考评力度,强化对分行一、二道防线的责任追究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发生机构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的考评,努力提升全体员工合规意识,塑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我行将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政策,在房地产业务、土储融资、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等方面进一步整改完善相关业务投向政策,坚持审慎合规经营的理念,在业务创新过程中严守实质风险底线,确保业务合规。

(五)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导向上存在重才轻德、重业绩轻风险、重使用轻培养教育和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化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风险防范和经常性教育,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与细化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二是强化执行。要求总分行各级机构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对拟提拔干部进行民主推荐与考核”、“干部议题上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破格提拔人员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等程序,进一步强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

2、关于部分中层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2011年以来,随着我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全国布局力度的加大,集团化、综合化步伐的加快,我行分支机构及内设部门数量大幅增长,共新设一级分行、总行部门、子公司27个,引起了中层干部的连环调整,属特殊发展阶段的特殊问题。今后伴随着我行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增长的转型,机构发展将日趋稳定,随之干部调整的周期也会趋于稳定,在今后干部调整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干部的任职时间与调整频率,控制好干部调整节奏。

3、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坚持“五湖四海”还不够问题

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更加重视遵循“五湖四海”原则,打破地域观念,提升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体现干部队伍的团结性、广泛性与包容性。在各级机构领导班子的配备中,尽量搭配来源于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生活背景的干部,通过不断相互熟悉,促进干部自身发展,并充分接受干部不同背景带来的不同观点意见,更好地为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决策的科学与准确。

4、关于清理“裸官”还不够彻底问题

根据巡视反馈的意见,我行立即着手开展“裸官”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5月底前,已完成对7名支行行长级“裸官”的调整。

5、关于护照管理使用违反中央有关规定问题

我行将严格审核把关因公出国(境)事项,在出国(境)人员、次数、天数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规范中层干部的护照管理与使用,更好地平衡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与组织规定的关系。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存在资料不全、材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我行将以上级组织部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档案管理流程,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档案材料,及时做好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以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党委会议事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民主集中制等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工作制度纳入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安排专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基本理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经典著作,深刻领会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要义,熟练掌握民主集中制程序和规则,增强班子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民主与集中以及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关系的能力,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持续提升我行党委班子领导科学发展、民主决策的水平。今后凡属涉及我行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股东、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在决策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策,不以工作繁忙、事项紧急为由简化程序,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传批文件代替会前酝酿和会上集体研究决定,真正做到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落,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大家智慧和意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规范权力行使和决策程序。三是梳理细化我行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决策范围、边界和程序,既保证我行公司治理的先进性和合法合规性,又确保党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负责落到实处。一方面,通过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党委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工作规则、总行工作程序等基本制度,明确哪些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哪些事项由经营层商定或行长办公会研究,避免党委大事议不好、小事议不完或党委缺位、越位等现象。另一方面,坚持分工负责具体化,党委会重点解决“干”还是“不干”的问题,行长办公会重点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既强调集体领导,又要强调分工负责,党委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按照集体的决定认真推进落实。四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营造集体决策氛围,认真按照《中共兴业银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决策程序,切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坚持研究的议题早确定、调查的内容早布置、复杂问题早论证、敏感问题早通气,确保会前酝酿充分;坚持做到不是事先确定的议题不议、没有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议题不议、班子成员缺席较多不议、研究重大问题党委书记不在不议,保持议事程序规范。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委会决策监督的正常化、常态化,研究重大事项时,总行主协办部门、监督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对集体决策中的制度、规则和程序要经常性开展对照检查,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有力实施。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通过认真抓整改,我行党的建设、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离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问题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下一步,我行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动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巡视成果促进改革发展的自觉性,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业务管理实际工作中。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履行政治担当。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机制,从党委自身建设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员干部抓党建工作的“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建纪检干部建设,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准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入业务经营管理的结合点,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二是深化问题的后续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深化落实。已整改的,要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复发反弹的措施;未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必取得实效。毫不松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与防范风险、经营转型、改革创新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管理、创造业绩,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我行改革发展的新成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夯实从严管党治行基础。在整改落实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秉持标本兼治的态度,以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铲除“病灶”,提升推动改革创新能力。结合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我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发挥监督利器的作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薪酬福利、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持续激励和约束形成长效机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525709;邮政信箱: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7楼兴业银行监察部;电子邮箱:jcbwb@cib.com.cn

中共兴业银行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