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调整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客户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行将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加强账户管理

(一)自2016年11月30日起,个人客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的不能再新开。

(二)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在原有已免收个人行内异地转账业务手续费的基础上,针对个人客户通过我行柜台办理行内异地存款、取款业务,免收客户手续费。

(三)自2016年11月30日起,您通过个人网银申请的e卡为II类户,不再提供在线安全工具绑定、在线申领实物卡的功能。您可以到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实物卡的申领或安全工具绑定。

(四)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我行将对同一个客户在我行持有较多I类户,以及多人留存同一联系电话号码的情况进行核实。请您及时注销闲置的账户,以及变更为本人的联系电话。如您发现其账户为他人冒名开立,请立即前来我行办理销户。

(五)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我行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我行将拒绝开户。

二、加强转账管理

自2016年12月1日起:

(一)您在我行办理转账业务时,我行将为您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若您选择次日到账,我行将在受理日次日办理转出,在规定的时间内您可以申请撤销转账。

(二)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持有我行借记卡的个人客户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我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出。在我行受理后24小时内,您可以通过我行95561电话银行或柜面申请撤销转账。

(三)我行在为单位、个人客户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将与您约定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当超出限额或笔数时,您可以通过我行柜面办理。您还可以对限额、笔数进行调整。

(四)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客户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单个渠道的当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如果仅有短信口令,需增加手机软令牌验证方式。网银和电话银行提示指令需要手机软令牌认证时,您只需打开手机银行APP,点击“软令牌”对该笔指令提供实时认证后即可马上完成转账;手机银行在转账指令提交时,系统自动弹出软令牌认证页面,客户直接确定后即可完成转账。您还可以到我行营业网点申领网盾或实物动态令牌作为安全认证工具。

(五)个人客户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单个渠道的当日累计金额超过30万元的;单位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办理转账业务,当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我行将进行大额交易提醒。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