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营业时间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关于清明节假期的规定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清明节假期休市安排,2017年清明节假期期间,我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买卖业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和福满金业务)的营业时间安排如下:

一、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买卖业务

2017年3月31日(周五)16:00至2017年4月5日(周三)8:50期间,我行各交易渠道暂停受理贵金属业务的开销户及交易等相关业务。

2017年4月5日(周三)8:50正常开市交易。

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和福满金业务)

2017年04月01日(周六)5:00起,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停止营业。

2017年04月05日(周三)6:00起,恢复正常营业。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