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存量个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须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客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我行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存量个人账户尽职调查工作。如您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且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在我行持有以下账户,请配合我行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下简称“声明文件”)。

1、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旅行支票账户、带有预存功能的信用卡账户等;

2、托管账户,是指开展为他人持有金融资产业务而形成的账户,包括代理客户买卖金融资产的业务以及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管理受托资产的业务;

3、《管理办法》要求尽职调查的其他账户。

您可前往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填写并签署声明文件。

为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我行将对您留存在我行的客户信息进行检索。若您的客户信息具有非居民识别特征,可能需要您配合提供有关声明及证明材料。

若您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我行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报送您的账户信息。

如您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相当于一百万美元,请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完成声明文件的填写;如您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未超过一百万美元,请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含)完成声明文件的填写。如您未在相应时点前配合完成有关尽职调查,我行将依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根据您已有账户信息中的非居民标识信息报送账户信息。

我行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密保信息,提请您注意保护好账户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以免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更多内容敬请参见“国税总局网站”。

如有疑问,欢迎您随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