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单位汇款委托书”改版及服务价目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客户服务,简化汇款类业务办理流程,我行将“单位汇款委托书”从重要空白凭证转为一般凭证,并改版为“结算业务委托书”,扩大该业务凭证版面,增加联次。同时,将原服务项目“单位汇款委托书工本费”的名称调整为“结算业务委托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项目名称:结算业务委托书工本费(原单位汇款委托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不超过7.5元/本。

以上收费自2019年3月 19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