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金交所决定对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我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相应调整如下:
自2020年4月7日(周二)收盘清算时起, 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率从12%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9%调整为7%;Ag(T+D)合约的保证金率从16%调整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13%调整为10%。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