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调整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延期合约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相关风险控制要求,我行将自2021年4月16日日终清算时起调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具体如下:

Au(T+D)、m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率从14%调整为16%,Ag(T+D)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率从18%调整为20%;机构客户交易保证金率不变,上海黄金交易所席位保证金率、涨跌停板比例均未变;若4月16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后续我行或将根据风险控制要求继续调整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或采取其它控制措施。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