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兴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我行将为您提供便捷安全的账户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公示如下:

一、开户渠道

(一)官方网站预约

登录兴业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cib.com.cn”,选择“服务预约”,选择“预约办理借记卡”,根据提示填写客户信息等内容并提交。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来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完成开户手续。

(二)手机银行预约

手机登录兴业银行APP,搜索“预约办借记卡”,根据提示填写客户信息等内容并提交。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来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完成开户手续。

(三)网点办理

如果您不方便预约,也可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莅临我行营业网点申请开户。

二、开户所提供的具体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住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等制度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同时,我行建议您携带本人实名手机,以便为您开通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三、开户业务收费标准

我行开户业务收费标准请以兴业银行官网公示为准。

查询路径:兴业银行官网:“http://www.cib.com.cn”首页-资费标准-兴业银行市场调节价价目表-兴业银行综合服务价目表。

四、开户业务时限标准

请您积极协助我行完成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工作。如您向我行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开户用途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我行承诺当日完成开户服务。

 五、账户分级分类管理说明

根据账户分类管理,您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开立Ⅰ、Ⅱ、Ⅲ类户,以更好的保障您资金安全。

我行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结合您的合理用卡需求,与您约定相应的账户功能和非柜面额度。

如您需要更全面、额度更高的账户功能,请向我行网点工作人员说明,并需要补充相关的证明材料。我行将在审核您补充的相关材料后为您升级账户功能。

六、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

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出租、出借、出售、诈骗、赌博、虚拟货币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如您的账户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我行有权按照相关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账户的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请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我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七、开户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

我行各网点已在醒目位置公示开户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您可致电当地分行监督电话,也可致电我行95561进行开户业务咨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