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调整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延期合约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元旦及春节假期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根据相关风险控制要求,我行将于2021年12月29日日终清算时起调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具体如下:

Au(T+D)、m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保证金率从19%调整为40%;Ag(T+D)合约的保证金率从23%调整为40%;机构客户交易保证金率不变。若12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率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后续我行或将根据风险控制要求继续调整个人客户交易保证金率或采取其它控制措施。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61。请广大投资者保持关注并做好仓位管理,审慎交易,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