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代理销售合作机构的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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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