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6日 |
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6日 |
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6日 |
陕西岚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6日 |
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6日 |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8日 |
陕西白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9日 |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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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