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
辽宁大石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30日 |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30日 |
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30日 |
绥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2年9月30日 |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30日 |
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2年9月30日 |
福建武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30日 |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2年9月30日 |
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2年9月30日 |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9日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9日 |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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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