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代理销售合作机构的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苍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
广西龙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扶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融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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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