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22日 |
齐齐哈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22日 |
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22日 |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