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30日、31日部分个人贷款业务暂停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配合我行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2023年12月30日20:00起至2023年12月31日9:00、2023年12月31日15:00起至2024年1月1日15:00,我行“兴闪贷”、“商户贷”、“大地合作贷款”将暂停服务。2023年12月31日需要还款的客户,请于当日15:00前将足额贷款本息存入您的还款账户内。

2023年12月30日下午18:00起至2023年12月31日凌晨6:00、2023年12月31日下午15:00起至2024年1月1日下午15:00,我行将暂停自助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个人自助贷款发放、偿还及其他贷款查询、利率调整等,暂停购置新房、购置二手房、个人汽车消费贷、兴业兴惠贷等业务申请。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谨致歉意,敬请谅解!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