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供更加优质的积存金业务服务,我行计划调整积存金产品业务功能,并更新部分业务协议条款,具体如下:
一、积存金挂单交易功能
自2026年6月8日起,积存金活期产品将支持挂单购买、挂单赎回交易功能。挂单交易是指客户设置挂单购买价格或挂单赎回价格、挂单份额或金额等条件并提交挂单后,在挂单有效期内如满足挂单成交条件,由我行系统自动为客户购买或赎回积存金份额的交易方式。具体交易规则详见手机银行积存金页面《兴业银行积存金挂单交易规则》及挂单页面展示。因黄金市场不断变化,挂单订单创建及成交需要一定时间,满足挂单条件,不代表承诺交易成功。
二、实物金兑换服务时间调整
为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积存金兑换实物金、添利金条提取实物金业务办理时间调整为与我行实物贵金属业务销售时间一致,目前我行实物贵金属业务销售时间为9:30-15:30,部分特殊产品销售时间以页面展示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上海黄金交易所调整开市时间,实物金兑换时间段将相应调整,具体以我行官网公告展示的交易时间为准。
三、业务协议修订
为适应上述业务调整,现对《兴业银行积存金业务协议书(适用活期和普通定期产品个人客户版)》、《兴业银行积存金-定期金条业务协议书(适用积存金-定期金条产品个人客户版)》部分条款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协议书详见附件2和附件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7日(周日)为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原版本协议书废止,新版协议书生效。
在公告期内,如果您对协议书的修改有异议,可在新协议书生效前拨打95561咨询。若对我行所作调整不予接受,可选择在新协议书生效前前往我行营业网点赎回全部积存金份额并解约本业务。公告期满,如您未终止本协议或继续本业务相关操作的,视为同意接受修改后的协议书。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附件2:《兴业银行积存金业务协议书(适用活期和普通定期产品个人客户版)》
附件3:《兴业银行积存金-定期金条业务协议书(适用积存金-定期金条产品个人客户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