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的相关规定,我行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信用卡各类分期客户,自2026年8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贴息政策提供服务。此前已签署《兴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协议》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协议》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自2026年8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

郑重提示: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财政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为最大限度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资金合规使用,推动政策尽快实施。具体办理渠道、操作指引等实施细则后续将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的信赖与支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